近日,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拿着两张价值共500元的不记名兑换券到某连锁水果店提货时,被告知兑换券过期了不能使用。
“水果兑换券是花钱买的,相当于预付费消费,即使超过商家规定的使用期限,兑换券就作废了吗?”对此,她很是不解。
预付费式卡券能否设置使用期限?卡券到期后,消费者能否继续使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朋友花钱给我买的兑换券,竟然因为过期了不能使用。”浙江杭州居民李女士提起近日的经历,仍是一脸困惑。
前段时间,她从家里翻出两张总价值500元的全国通用不记名兑换券,到某连锁水果店挑选水果,结账时出示兑换券,却被告知过期了。她这时才发现,兑换券背后竟然有一行小字“兑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前”。
李女士希望商家能够更换兑换券以延长使用期限,但商家以没有延期服务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