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清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一路向东奔涌的新安江,是皖浙人民共同的母亲河,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杭州黄山两市踔厉奋发、主动担当,不断强化上下游合作机制建设,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走过了13年的历程,探索出了一条上下游共建共治、互利共赢之路。
图说:俯瞰新安江潘成摄(下同)
缘起
2004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新安江流域相关工作,皖浙两省有关代表酝酿并提出了相关合作事宜。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徽省人大代表团及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共同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设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被列为当年12件重点督办件之一,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建设被原国家环保总局纳入“十一五”生态保护规划重要内容。
后续四年,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支持黄山市围绕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一课题,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议案》,并由中央财政下达5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正式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缘深
2011年1月,《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提到,建议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同年2月,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的大幕拉开,开启了新安江上下游共治、共享和互利共赢的新篇章。2012年9月,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协调下,安徽省、浙江省正式签订《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并在后续9年内接续开展了三轮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其间,双方共建“杭黄党建联盟”平台,建立健全流域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和跨界联合河湖长等制度,为全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提供了“新安江模式”,并在全国20个流域(河段)、21个省级行政区复制推广。
缘续
2020年,第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收官后,皖浙两省凝心聚力,共同谋划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升级拓展。2023年6月,皖浙两省签订《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在提高专项资金额度的同时,推出以P值(水质考核指标)、M1值(产业和人才补偿发展指数)和M2值(产业和人才补偿合作指数)为标志的资金、产业、人才全方位合作考核体系,并谋划建立专责机制,促成同年12月《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在国家层面印发。
其中,M1值主要考察黄山和宣城两市全部三次产业中全社会单位能耗GDP、高新技术企业数量、RD人员总量、劳动生产率4项指标,反映黄山和宣城两市的产业和人才发展情况;M2值主要考察两省年度“浙皖合作十件事”落实情况,反映流域下游地区在产业和人才方面对上游地区的帮助扶持。
2023年度“浙皖合作十件事”就是通过浙皖两省间的合作,着力推动资金、产业、人才多元合作,深入推动流域上下游在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协同发展。比如,在产业合作发展上,借助浙江省数字经济领先优势,推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新兴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探索建设省际毗邻区域新型功能区;在生态产品共推上,合力打造生态品牌,联动开展宣传推介,推动上游地区更多特色农产品融入杭州等地市场;在文旅合作开发上,依托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优美自然风光和丰富文化资源,共同开发推广高品质文旅产品和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构建具有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在公共服务供给上,依托集团办学、结对帮扶、开设分校等方式,加大基础教育领域合作力度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互利共享,依托组建医联体、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等模式,提升流域上游地区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动医保异地结算、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加快实现“同城待遇”。
同饮一江水,全域一家亲。从“试点”到“样板”,从资金补偿到产业协作,从协同治理到共同发展,今日新安江,已经由“一水共护”迈向了“一域共富”的新征程。随着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的不断深入,新安江上下游地区的协作将更加紧密,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的发展成果将更多更公平惠及流域全体人民,新安江流域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本色将更加凸显。
新民晚报特约记者程向阳通讯员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