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敬老院纠纷闹上法庭 反转结局令人啼笑皆非……

admin 2025-07-08 242人围观 ,发现228个评论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17年前,一纸合同,丁老伯以为从此高枕无忧。丁老伯遭遇生存危机,是敬老院仗势欺人?还是另有隐情?

北京有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在一家敬老院住着,颐养天年,但是,最近他却说自己突然遭遇了生存危机,老人说,这家敬老院是连蒙带骗,想尽办法要把他赶走。一家敬老院,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位80多岁的老人呢?

这位快要被敬老院扫地出门的那位老人,姓丁,今年83岁。老人说,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都这把年纪了,却面临被敬老院赶走的厄运。

丁老伯的代理律师徐安封拿出了一份合同,合同签订于17年前,也就是2000年。丁老伯说,现在敬老院突然出尔反尔,要终止履行合同,这让他无法接受。

丁老伯表示他坚持要求敬老院继续履行原来的协议,结果激怒了敬老院,现在连基本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丁老伯说敬老院把自己列入黑会员,不给检查身体,甚至不让吃饭。

如果真像丁老伯说的,那这问题可真有点严重,丁老伯毕竟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敬老院怎么会这么对待他,丁老伯这是住进了一家什么样的敬老院?为什么双方在之前的17年里都相安无事,现在突然就变得水火不容了呢?

事情还得从17年前说起,2000年的时候,丁老伯从朋友那里听说北京市昌平区有一家敬老院,名叫太申祥和国际敬老院,据说条件不错,每人只需要交3000美元,就可以成为他们的会员,享受很多会员权益及待遇,其中,住宿的床位费一人一天只收3美元。丁老伯非常动心。他说自己虽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却不愿意让孩子们养老。

丁老伯实地考察了一番之后,觉得这家敬老院确实不错。他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如果入住这家敬老院,他肯定是和老伴一起,这样一来,两个人就需要支付6000美元。在17年前,6000美元对于老两口来说,也是笔不小的数字。

丁老伯说,自己拿着卖房子的钱,与敬老院签订了会员合同,准备在这里安度晚年。

虽然敬老院给会员提供非常便宜的住宿服务,但是,丁老伯说,当时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人,都是白天来玩,免费享受敬老院中的服务和设施,然后晚上还是回家去住,老人们还给这种模式起了个名字叫走读会员。

到了2009年,已经75岁的丁老伯觉得自己跑不动了,就想享受一下给会员的住宿服务,干脆就在敬老院里长住下来,结果丁老伯却被告知,没房子了。丁老伯说,他跟敬老院沟通了几次之后都没有结果,于是在2011年,丁老伯给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写了封投诉信。没想到还真起了作用。

敬老院承诺在2012年1月底前给丁日松、刁淑蓉可以解决长期入住问题。果然,2011年11月3日,丁老伯和老伴就如愿住进了敬老院。本以为这次就算一劳永逸了,没想到仅仅几个月之后就风波再起。

丁老伯说,他原来与敬老院签订的合同是养老会籍,也就是丁老伯之前说的走读会员,而新的合同是尊老会籍,敬老院的老人们称之为长住会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要额外再交50万元的押金,尽管这押金在合同终止的时候会原数奉还,但是丁老伯还是觉得,敬老院是在变相涨价,不想让他长住,要挤走他。丁老伯告诉记者,他一直拒绝变更合同,结果,敬老院便通过不给餐厅代金券的方式施加压力。

丁老伯说,隔壁的老人和他一样,也是养老会籍,但是人家却能长住,敬老院也没有要他们加钱,也没有找他们麻烦,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敲开了丁老伯旁边邻居的房门。

屋里住的是一对老夫妻,老爷爷今年90多岁,是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党员,老奶奶姓柳,今年86岁,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党员,说起隔壁丁老伯与敬老院的纠纷,没想到柳奶奶上来就是一通抱怨。柳奶奶老两口不是跟丁老伯一样,也是养老会籍吗?她怎么不向着丁老伯说话呢?

柳奶奶说,她和老伴早在12年前,就购买了敬老院长住会员的资格,但是因为敬老院有规定,一间房子只能住两个人,柳奶奶说,老伴需要保姆照顾,于是他们又申请了这间走读会员的房间,供保姆照顾老伴使用。

看起来这家敬老院并不像丁老伯说的那么糟糕,为了更多地了解这家敬老院的情况,记者在敬老院里转了一圈,结果发现,这里老人们的感受与丁老伯似乎都不太一样。

生活在这里的老人们普遍表示,敬老院吃的好、住的好、价格也合理。在丁老伯以前很喜欢的游泳馆,我们也碰到一位长住会员。该老人表示自己来的时候押金是35万,来的年份不同,交的押金也不同。对于敬老院的机制也表示认可。

在敬老院里转了一圈,遇到的老人都说这家敬老院不错,也不乱收费。想要长住,都得根据不同的入院年份和不同的房型,交几十万不等的押金,将来还能退,并不是故意刁难丁老伯。说起丁老伯与敬老院的纠纷,这些老人们对于丁老伯的做法都不太认可。让记者更加诧异的是,就连丁老伯的女儿,也不赞成父亲的做法。

老人们的态度实在是出乎意料,大家都认为这家敬老院其实挺好的,价格合理,服务周到。但是,丁老伯对此并不以为然。他觉得那些老人都是交了几十万押金的长住会员,他们交那是他们愿意,但是,丁老伯则坚持认为,根据原来那份合同,他就算不另外再交50万元押金,他也照样有长住的资格,敬老院不能随便取消,更不能把他扫地出门。那丁老伯当初跟敬老院签订的合同里,究竟是怎么约定的呢?

2000年,丁老伯与敬老院签订的那份合同上写着,只需要交3000美元医疗储备金就可以取得祥和养老会籍,一年之后,获得太申养老会籍,并享受会员权益及待遇,包括终身享受每个床位3美元一天的特别房间价。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一签。

但是,北京太申祥和国际敬老院的常务副院长杨艳梅女士解释说,终身享受特别房价并不代表能长住敬老院,他们敬老院有两种合同,一种是走读的,叫养老会籍,一种是长住的,叫尊老会籍。丁老伯2000年签订的是走读合同,长住和走读交的入院押金是不同的。杨艳梅表示2000年的时候,走读要交2万多人民币,如果长住的话要交的押金相对比较多一些,最便宜也要20万。

今年已经78岁的江阿姨,退休前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教授,1999年,在这家敬老院刚开业的时候,江阿姨和老伴就成了这里的第一批走读会员。

江阿姨说,当时为了方便照顾父母,她和老伴在最开始的时候选择的是走读会员,也就是丁老伯之前一直持有的养老会籍。江阿姨和老伴在享受了几年的走读会员权利之后,家中老人去世了,他们便申请成为了长住会员。2003年,江阿姨和老伴交了20万元押金之后,成为尊老会籍,也就是长住会员,住进了一间朝北的标准间。后来又补交了30万元,换成了如今这个朝南的套间。江阿姨说,到现在为止没有听说过那一户走没有按时退钱的情况。

另一位与丁老伯同一时期办理会籍的韩阿姨也说,走读会员与长住会员在住宿上是有明显差别的。走读会员要想入住要提前预定,有空房才能住。

在丁老伯想长住敬老院的2010年,我国的敬老院已经存在普遍床位紧张的现象。根据国家民政局发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2.61张。养老床位的紧俏程度可见一斑。

杨艳梅说,丁老伯当初提出长住要求之后,她就已经跟丁老伯解释清楚了,她也告诉丁老伯,如果想要长住敬老院,就必须跟敬老院改签为长住合同,把丁老伯原来的养老会籍变更为尊老会籍。

但是杨艳梅没想到,2011年,当丁老伯第一次以走读会员身份,短期入住敬老院的时候,似乎就没打算离开。丁老伯不仅一住下就不走了,让杨艳梅更加没想到的是,在她还想着跟丁老伯沟通的时候,丁老伯居然跑到她们的主管单位,昌平区民政局告了她们一状!

杨艳梅说丁老伯去民政局拿着他的走读会员合同,要民政局保证他长住的权益。由于当时床位的紧张,养老院给民政局答复,6个月以后,又会员退房便让丁老伯入住。

2011年11月份,,终于有一间长住的房子空了出来,敬老院方面就赶快给丁老伯办理了入住,敬老院认为,既然丁老伯已经享受了长住的待遇,就需要与敬老院签订一份长住的合同。但是,等他们拿着长住的合同,想让丁老伯改签为长住会员的时候,丁老伯却怎么也不肯签。沟通了4个月之后,2012年3月底,敬老院又给丁老伯送去一份书面通知,明确写着,如果五日之内未办理新的合同,则视为丁老伯一方自动放弃长期居住申请。结果没想到,面对敬老院的最后通牒,丁老伯依然是无动于衷。

杨艳梅说,他们和丁老伯之间,从此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之前的合同需要每年一签,2010年的那份合同,到期日是2011年12月18日,新的合同丁老伯又一直不肯签,老人家年纪大了,已经住进了敬老院,总不能再给赶出去。敬老院也是左右为难。没想到这还不算完,2016年11月,丁老伯一纸诉状把敬老院告上了法庭。要求敬老院继续按照2000年的那份协议为他提供住宿服务。

杨艳梅说,2016年,因为丁老伯把敬老院起诉了,敬老院迫于无奈,这才停止了对丁老伯的各种服务。丁老伯的女儿说,父亲性格倔强,认死理。在这件事上,家里人谁劝他也不听。

就连朝夕相处的老伴,也拿丁老伯没有办法。在跟丁老伯夫妇聊天的过程中,丁老伯说出了当初自己也曾经想过花钱买常住的会籍。但是由于没有凑够钱而告终。

在对敬老院里的其他老人的采访中,不少老人表示,丁老伯人不错平时也会帮大家点忙,做些公益。唯独在这件事上认死理,不听劝。

2017年4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丁老伯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养老院的做法没有违约的行为。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在敬老院中养老,对于有这样想法的老人们,法官也给出了自己的司法建议。

法官说根据年龄还有知识结构的差异,可能有一些现行法律或者法言法语上的理解不到位,有一些误会,或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自我保护意识也没有那么强。所以说对于养老合同的签订,还是建议让专业人士或者子女参与进来,把把关。

丁老伯与敬老院之间的纠纷暂告一个段落,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养老问题是我国将来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养老行业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公益属性,我们应该认识到,从事养老行业的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壮大,为了保障高水平的服务质量,适当盈利也是其必然要求,因此,养老行业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互惠互利,互相理解,是这个服务行业不断发展与壮大的必然要求。

《敬老院里的风波》经济与法4月20日播出,敬请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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